一、终生无子女补贴由谁发放?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
(二)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费;
(四)农村村民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符合国家规定的五保户条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户待遇。
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二、无子女老人国家政策
以前叫五保,现在叫特困户啊,还可以申请进敬老院,在60周岁或者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劳动能力的都可以申请,现在我们这边每月农村的320,好像马上要调表,另外还问你说的情况是结婚后没子女还是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子女去世的话还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可以申请,每月有700元 。
三、赡养人有哪些赡养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对于没有子女的老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故而生活水平低下,属于特困户,当地政府每月会向此部分人群的账户中拨发一定金额的补助金。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发放的金额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对于有孩子的老人,子女需要尽到赡养的义务。
最新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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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
二、无子女有什么补贴或待遇法律分析: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国家对无子女家庭补贴政策
夫妻双方无子女国家没有补贴,因特殊意外不能生育,无人抚养的,可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现在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独生子女及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优惠政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每个人都有社保及养老保险,如到老年没有子女可在社区养老院或居家养老。
我国是有计划生育法规的,没有也不可能鼓励夫妻双方不生育子女,而近几年来已经放开二胎三胎生育,以后可能还要继续放开多胎并鼓励奖励多生育者,计划生育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按法规办事。
目前正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日趋完善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体系。
全面放开生育限制,鼓励大家优生。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四、夫妻双方无子女国家有补贴吗一、无子女人员的补助政策
如果无子女的家庭正处于壮年,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并没有什么实质行的优惠政策倾斜
但是无子女的家庭若是现在处于老年阶段,那么“五保户”了解一下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五保对象是: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五保对象的确定:
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保障内容是: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标准是:
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保障形式是:
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
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二、无子女老人国家政策
可以申请进敬老院,在60周岁或者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劳动能力的都可以申请,现在我们这边每月农村的320,好像马上要调表,另外还问你说的情况是结婚后没子女还是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子女去世的话还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可以申请,每月有700元。
五、无子女人员的补助政策一、无子女人员的补助政策
如果无子女的家庭正处于壮年,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并没有什么实质行的优惠政策倾斜
但是无子女的家庭若是现在处于老年阶段,那么“五保户”了解一下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五保对象是: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五保对象的确定:
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保障内容是: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标准是:
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保障形式是:
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
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二、无子女老人国家政策
可以申请进敬老院,在60周岁或者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劳动能力的都可以申请,现在我们这边每月农村的320,好像马上要调表,另外还问你说的情况是结婚后没子女还是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子女去世的话还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可以申请,每月有700元。
六、无子女补贴法律分析: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1、无子女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无子女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3、无子女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4、无子女拆迁补偿标准表
5、无子女户动迁有优惠么
6、无子女政府有补贴吗
7、无子女补贴政策
8、无子女户有没有补贴
9、无子女政府有什么政策
10、无子女有没有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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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无子女拆迁补偿标准,无子女人员的补助政策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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