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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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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盐城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法律主观:

苏州市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类人群对住房保障的实际需求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地近期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保障对象,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一、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三)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二)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四)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三)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居住就业并已有一定的年限;(四)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海盐公租房新政策2021

一、社保方面:

(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方面:

(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三、计生方面(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户籍方面,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

以上就是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网律师为你解答。

三、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法律分析: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或技工(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及高级班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4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员,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才,或取得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3.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4.对在我市新落户籍且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创业就业满5年后,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

5.对年龄45周岁以下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以及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指标的本市农民,除享受普惠制购房补贴外,另由宅基地所在地财政按宅基地指标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补贴;

退出既有宅基地并拆除附属建(构)筑物的,宅基地所在地财政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补贴1万元。

6.享受上述补贴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未满5年过户所购住房的,相关补贴予以退回。

(二)租赁住房1.对新落户籍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且不选择政府免费提供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2.对新落户籍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每人每年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上述租赁住房人员不同时享受各种住房保障类租金补贴。

二、购(租)房财政补贴渠道除已明确资金来源外,其余补贴资金根据“谁用人、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对在铜官区、郊区购(租)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按市区1:1分担;

对在义安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租)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由义安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

三、申请条件符合上述范围对象的,申请购(租)房补贴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含共有产权)且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及保障性住房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曾有出售、赠与及分家析产等房屋交易行为或相关情况发生,均不列入首套住房范围。

(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租赁住房申请租房补贴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人应在租赁满1年后方可申请上1个租赁期租房补贴。

(三)申请人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租赁承租人,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为准。

(四)申请人系第一条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第1、2、3、4种情形人员,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的户籍人口,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申请人系第一条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第5种情形人员,应在我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五)上述购(租)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法律依据:

《铜陵市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或技工(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及高级班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4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员,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才,或取得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3.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4.对在我市新落户籍且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创业就业满5年后,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

5.对年龄45周岁以下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以及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贴;

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指标的本市农民,除享受普惠制购房补贴外,另由宅基地所在地财政按宅基地指标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补贴;

退出既有宅基地并拆除附属建(构)筑物的,宅基地所在地财政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补贴1万元。

6.享受上述补贴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未满5年过户所购住房的,相关补贴予以退回。

(二)租赁住房1.对新落户籍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且不选择政府免费提供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2.对新落户籍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每人每年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上述租赁住房人员不同时享受各种住房保障类租金补贴。

二、购(租)房财政补贴渠道除已明确资金来源外,其余补贴资金根据“谁用人、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对在铜官区、郊区购(租)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按市区1:1分担;

对在义安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租)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由义安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

三、申请条件符合上述范围对象的,申请购(租)房补贴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含共有产权)且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及保障性住房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曾有出售、赠与及分家析产等房屋交易行为或相关情况发生,均不列入首套住房范围。

(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租赁住房申请租房补贴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人应在租赁满1年后方可申请上1个租赁期租房补贴。

(三)申请人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租赁承租人,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为准。

(四)申请人系第一条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第1、2、3、4种情形人员,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的户籍人口,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申请人系第一条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第5种情形人员,应在我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五)上述购(租)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四、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盐城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盐城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盐城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二、盐城市申请公租房依据

盐城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亮点还在于: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

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盐城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五、盐城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盐城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盐城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盐城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二、盐城市申请公租房依据

盐城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亮点还在于: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

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盐城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2022年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社保方面:

(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方面:

(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三、计生方面(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户籍方面,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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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盐城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盐城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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