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补偿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因此,停车场被拆迁时,其房屋部分(如管理用房、设备房等)将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
二、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也需要进行补偿。对于停车场来说,这可能涉及到停车场内车辆的搬迁费用以及停车场运营方临时安置的费用。这些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当得到补偿。对于停车场而言,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无法正常运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将根据停车场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损失程度来确定。
综上所述,停车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三个方面。这些补偿旨在确保被拆迁的停车场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拆迁对其运营和权益的影响。
二、车库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分析:
1、要判断停车场的归属。
2、安置小区也是可以收停车费的,但是应当经过备案,而且要有物业管理合同。
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在对某些地区进行拆迁改造的小区居民或者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
停车场所对机动车停放进行的收费,就叫做停车费。
停车费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时收取、按次收取,收取停车费是专业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每个地区政府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地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
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三、拆迁安置房收不收停车费一、地上车库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支付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法律依据: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九条征用土地应当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各项补偿费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至6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
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但是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办法另订。
二、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四、地上车库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车库赔偿方法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如果遇到拆迁,容易产生纠纷。
所以最好做一个不动产登记。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车库怎么赔偿拆迁车库赔偿方法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如果遇到拆迁,容易产生纠纷。
所以最好做一个不动产登记。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车位拆迁怎么赔偿法律分析:
1、要判断停车场的归属。
2、安置小区也是可以收停车费的,但是应当经过备案,而且要有物业管理合同。
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在对某些地区进行拆迁改造的小区居民或者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
停车场所对机动车停放进行的收费,就叫做停车费。
停车费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时收取、按次收取,收取停车费是专业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每个地区政府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地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
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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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停车场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车库怎么赔偿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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