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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拆迁房子补偿不明确政府强拆怎么办,农村拆迁会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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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拆迁房子补偿不明确政府强拆怎么办,农村拆迁会强拆吗

党员拆迁房子补偿不明确政府强拆怎么办,农村拆迁会强拆吗

一、农村拆迁会强拆吗

农村拆迁是否会强拆,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如果是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违章建筑是可以被强拆的。

二、如果是农村建房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且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但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章建筑,从而面临强拆的风险。

三、对于农村危房,一般不可以直接强拆。而是先由相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有房主先自行拆除,期满不自行拆除的,其行政机关会予以一份强制拆除通知书,之后再由相关部门予以强拆。因此,农村危房在未经过合法程序前,一般不会被直接强拆。

总的来说,农村拆迁是否会强拆,需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是否超出规定面积以及是否是危房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在任何情况下,强拆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农村拆迁被强拆是否违法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

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耕地建房怎么申请1、申请。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d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人民政府;

3、审核。

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国土所派员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

确认符合要求的,乡国土所提交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批准。

县国土资源局对乡国土所以乡(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三、一般耕地建房必须强拆吗

对于些许不良党员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国的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里包含了两个基本的法律精神:

第一,世界上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这是国家出于重大的正当理由,对公民财产权和意思自治的限制。

显然,这是一个行政法的范畴。

第二,虽然政府可以不依照民事契约行为而强行取得他人财产,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行政权力可以不受限制、为所欲为。

国家征收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不是无偿剥夺,而应当给予补偿。

如何补偿或补偿多少,则涉及民事法律的范畴。

一、法律规定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农村房屋涉嫌到强拆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在拆迁之间,必须由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进行协商,并就有关的拆迁赔偿标准进行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拆迁,如果涉及到执法人员强迁的可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是个人阻挠拆迁的,也应当追究责任。

四、在农村拆迁强拆怎么办?

一、农村建房超面积会强拆吗1、农村房子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且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

(2)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就可能会被强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农村建房超面积会强拆吗

一、农村建房超面积会强拆吗1、农村房子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且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

(2)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就可能会被强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六、遇拆迁农村强拆怎么办?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

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耕地建房怎么申请1、申请。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d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人民政府;

3、审核。

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国土所派员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

确认符合要求的,乡国土所提交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批准。

县国土资源局对乡国土所以乡(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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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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