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豹_村;五里界街;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乌龙泉街;郑店街;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金口街;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
补偿标准为: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法泗镇;安山镇;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耕地:39900元亩;菜园:43890元亩;果园:43890元亩;茶园:43890元亩;精养鱼池:43890元亩;林地:31920元亩;未利用地:199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山坡乡;舒安乡;湖泗镇;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35700元亩;菜园:39270元亩;果园:39270元亩;茶园:39270元亩;精养鱼池:39270元亩;林地:28560元亩;未利用地:1785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和附着物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二、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法律分析:
武汉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片区补偿标准为:
耕地:
48300元/亩;
菜地:
53130元/亩;
果园:
53130元/亩;
茶园:
53130元/亩;
精养鱼池:
53130元/亩;
林地:
38640元/亩;
未利用地:
24150元/亩。
二类片区补偿标准为:
耕地:
44100元/亩;
菜地:
48510元/亩;
果园:
48510元/亩;
茶园:
48510元/亩;
精养鱼池:
48510元/亩;
林地:
35280元/亩;
未利用地:
22050元/亩。
三类片区补偿标准为:
耕地:
39900元/亩;
菜园:
43890元/亩;
果园:
43890元/亩;
茶园:
43890元/亩;
精养鱼池:
43890元/亩;
林地:
31920元/亩;
未利用地:
19950元/亩。
四类片区补偿标准为:
耕地:
35700元/亩;
菜园:
39270元/亩;
果园:
39270元/亩;
茶园:
39270元/亩;
精养鱼池:
39270元/亩;
林地:
28560元/亩;
未利用地:
17850元/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四、武汉市江夏区今年征地补偿是多少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类,根据不同区片区范围和土地类型确定。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拆迁人,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标准为保护性标准,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于土地利用较好且年产值高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法律分析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
流芳街;
大桥新区办事处;
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
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8300元/亩;
菜地:
53130元/亩;
果园:
53130元/亩;
茶园:
53130元/亩;
精养鱼池:
53130元/亩;
林地:
38640元/亩;
未利用地:
241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豹澥村;
五里界街;
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
乌龙泉街;
郑店街;
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
金口街;
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4100元/亩;
菜地:
48510元/亩;
果园:
48510元/亩;
茶园:
48510元/亩;
精养鱼池:
48510元/亩;
林地:
35280元/亩;
未利用地:
220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法泗镇;
安山镇;
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9900元/亩;
菜园:
43890元/亩;
果园:
43890元/亩;
茶园:
43890元/亩;
精养鱼池:
43890元/亩;
林地:
31920元/亩;
未利用地:
199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山坡乡;
舒安乡;
湖泗镇;
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5700元/亩;
菜园:
39270元/亩;
果园:
39270元/亩;
茶园:
39270元/亩;
精养鱼池:
39270元/亩;
林地:
28560元/亩;
未利用地:
1785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拆迁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和附着物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被划分为四类,并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具体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此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应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于土地利用较好、有特殊种植、养殖业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的补偿。
如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五、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查询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类,根据不同区片区范围和土地类型确定。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拆迁人,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标准为保护性标准,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于土地利用较好且年产值高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法律分析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
流芳街;
大桥新区办事处;
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
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8300元/亩;
菜地:
53130元/亩;
果园:
53130元/亩;
茶园:
53130元/亩;
精养鱼池:
53130元/亩;
林地:
38640元/亩;
未利用地:
241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豹澥村;
五里界街;
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
乌龙泉街;
郑店街;
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
金口街;
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
补偿标准为:
耕地:
44100元/亩;
菜地:
48510元/亩;
果园:
48510元/亩;
茶园:
48510元/亩;
精养鱼池:
48510元/亩;
林地:
35280元/亩;
未利用地:
220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法泗镇;
安山镇;
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9900元/亩;
菜园:
43890元/亩;
果园:
43890元/亩;
茶园:
43890元/亩;
精养鱼池:
43890元/亩;
林地:
31920元/亩;
未利用地:
199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山坡乡;
舒安乡;
湖泗镇;
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
耕地:
35700元/亩;
菜园:
39270元/亩;
果园:
39270元/亩;
茶园:
39270元/亩;
精养鱼池:
39270元/亩;
林地:
28560元/亩;
未利用地:
1785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拆迁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和附着物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被划分为四类,并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具体费用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此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应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于土地利用较好、有特殊种植、养殖业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的补偿。
如政府公布新的补偿文件,以政府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六、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方案及补偿标准2023年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江夏郑店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江夏2020郑店动迁规划
3、江夏郑店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4、江夏区郑店待拆片区2021
5、江夏郑店2021规划
6、江夏区郑店街什么时候拆
7、江夏区郑店街还建房
8、江夏区郑店街重大项目
9、江夏郑店发展前景
10、江夏郑店有发展空间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夏郑店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江夏郑店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查询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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