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但没有户口,在土地被征用时,您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即使您没有户口,但作为土地的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您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
如果您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需要安置,那么您还有权获得安置补助费。这项费用的标准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考虑到您的生活需要和重新安置的成本。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果您的土地上有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或种植了青苗,那么这些也将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将根据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总的来说,即使您没有户口,但只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您就有权在土地被征用时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领取补偿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二、有地没户口的征地怎样补偿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口无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
具体以法律为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土地征用应当按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安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出借、转让、担保、抵押,村民个人无权处分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个人土地所有权。
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无权处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归集体所有,不得私分、私占、私用或者任意处置。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无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具体以法律为准。
三、有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土地土地征用有补偿?户口迁出土地征收没有补偿。
具体如下:
1、户口迁出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人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如果在方案确定时,户口已经迁出的,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确权处理如下:
1、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2、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不管是上述哪一种,当事人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的,都应由本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的户主带上其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办理确权手续,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签字确认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户口迁出土地征收还有补偿吗有户口没有土地,只能享受户口的优惠。
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地补偿,二是房屋的补偿。
1、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2、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如果不能分配新的宅基地,需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费用进行安置,由村民自行购买房屋进行居住。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有户口没土地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您明白了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五、农村有户口没土地如何补偿有户口没有土地,只能享受户口的优惠。
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地补偿,二是房屋的补偿。
1、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2、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如果不能分配新的宅基地,需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费用进行安置,由村民自行购买房屋进行居住。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有户口没土地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您明白了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六、农村户口没地没房子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口无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
具体以法律为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土地征用应当按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安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出借、转让、担保、抵押,村民个人无权处分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个人土地所有权。
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无权处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归集体所有,不得私分、私占、私用或者任意处置。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无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具体以法律为准。
1、有土地无户口拆迁补偿怎么算
2、有土地无户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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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有土地无户口拆迁补偿,农村有户口没土地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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