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发布了一批征收项目信息
网站页面
1.
北部生态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17日向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北部生态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n\n\n 网站截图
2.
柳州市沙塘新街商业配套附属设施项目
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17日向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柳州市沙塘新街商业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n\n\n 网站截图
3.
柳州市新民族高中周边路网工程
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2年4月18日向鱼峰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柳州市新民族高中周边路网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
网站截图
此前,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过柳州市新民族高中周边路网工程检测中标公告,共有4条道路,分别为悦庆路、乐寿路、柳石路西二路和柳石路西三路。路线总长2425.5米。
其中悦庆路路线设计全长779.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28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学校路段限速 3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
乐寿路路线设计全长384.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
柳石路西二路路线设计全长687.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
柳石路西三路路线设计全长57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5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双向两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其他管线预留位置。
以上征收在你家附近吗?
快奔走相告这个好消息吧!
二、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柳州现行的拆迁政策基本上是,现金补偿、产权置换、回迁安置。
如果选择回迁,则按1:
1.2面积测算,拆迁后的过渡期按原房屋面积每平补10元/月,自己找房子或拆迁公司帮找房子租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柳州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柳州市拆迁补偿标准一、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需支付、缴纳下列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根据法律一般征地情况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比一般征地情况,柳州市征收土地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才进行,而且符合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建设,征收土地给予合理补偿相关条件,是合法项目,也按照了法定程序,更是提前发出了公告,尊重法律权威,合理促进法治经济建设。
五、柳州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需支付、缴纳下列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根据法律一般征地情况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比一般征地情况,柳州市征收土地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才进行,而且符合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建设,征收土地给予合理补偿相关条件,是合法项目,也按照了法定程序,更是提前发出了公告,尊重法律权威,合理促进法治经济建设。
六、柳州市拆迁补偿补偿政策法律分析:
柳州现行的拆迁政策基本上是,现金补偿、产权置换、回迁安置。
如果选择回迁,则按1:
1.2面积测算,拆迁后的过渡期按原房屋面积每平补10元/月,自己找房子或拆迁公司帮找房子租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柳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2、柳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方案
3、柳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政策
4、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5、柳州征地拆迁
6、柳州土地征收补偿
7、广西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0年
8、柳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9、柳州征地补偿标准
10、柳州市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柳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速看!柳州公布新一批征收补偿项目,在你家附近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柳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柳州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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