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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上的厂房拆迁怎么补偿,我的地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能要回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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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上的厂房拆迁怎么补偿,我的地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能要回地吗

承包土地上的厂房拆迁怎么补偿,我的地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能要回地吗

一、我的地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能要回地吗

如果你的地已经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是否能要回地主要取决于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般情况下,当土地承包期限到达时,你可以要求收回土地。

一、合同约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因此,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期限,并且期限已经到达,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土地。如果对方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土地,可能构成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土地的恢复原状

如果在承包期间,对方在土地上建造了厂房或其他设施,合同到期后,你有权要求对方拆除这些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当然,这也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对方拒绝恢复土地原状,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三、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对方在合同到期后拒绝返还土地或恢复土地原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同时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对方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地承包给别人建了厂房到期,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地的,但具体还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二、租地建厂房到期了厂房怎么弄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地主的同意,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

一、合同租期一年必须住满一年吗

合同租期一年并非必须住满一年。

是否住满一年,要看合同的约定,也有可能会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不退租房押金问题。

如果居住不满一年也可以转租,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这样也会避免出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

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二、农村土地租赁与承包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三、个人买卖土地合法吗

个人买卖土地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违反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谁和谁来承包

法律分析:

集体过去了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租赁合同处理。

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而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四、租的村里土地建厂房到期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首先应当根据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的再参照相应的法条。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在承租物的基础上添附新物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添附新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五、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谁

法律分析: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首先应当根据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的再参照相应的法条。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在承租物的基础上添附新物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添附新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六、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到期怎么办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地主的同意,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

一、合同租期一年必须住满一年吗

合同租期一年并非必须住满一年。

是否住满一年,要看合同的约定,也有可能会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不退租房押金问题。

如果居住不满一年也可以转租,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这样也会避免出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

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二、农村土地租赁与承包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三、个人买卖土地合法吗

个人买卖土地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违反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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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承包土地上的厂房拆迁怎么补偿,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谁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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