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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一直不能回迁怎么办,拆迁房一直回迁不了怎么办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后一直不能回迁怎么办,拆迁房一直回迁不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吗,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回迁房烂尾了怎么办,回迁房没有按时间回迁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后一直不能回迁怎么办,拆迁房一直回迁不了怎么办

拆迁后一直不能回迁怎么办,拆迁房一直回迁不了怎么办

一、拆迁房一直回迁不了怎么办

如果拆迁房一直未能回迁,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安置。如果房屋征收部门超过规定的期限未进行安置,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可以先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未能及时安置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其尽快履行协议。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前的照片或视频、与房屋征收部门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权益。

三、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服务,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如果拆迁房一直未能回迁,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回迁房烂尾了怎么办

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回迁房再次遇到拆迁,走正常的拆迁补偿程序,不过,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补偿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要正常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含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周边是商品房的价格,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

商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屋价格不同。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建造和出售的,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享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因此房屋价格便宜。

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房屋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有很大关系,价格相比较高。

2、房屋权利不同。

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也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并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屋,不能享受商品房的权利。

3、买卖关系不同。

商品房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买基础,一般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4、再次交易难易不同。

商品房可以获得房产证,因此二次交易相对简单,方便过户。

而受政策影响回迁房往往需要政府规定的种种限制条件,例如:

居住满一定年限、补齐土地出让金等,因此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一般不能。

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

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法律分析:

会,但是会很少。

今后老房子的拆迁会越来越少,拆迁户也会慢慢消失,甚至最后都不会有拆迁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

法律分析:

会,但是会很少。

今后老房子的拆迁会越来越少,拆迁户也会慢慢消失,甚至最后都不会有拆迁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回迁房没有按时间回迁怎么办

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回迁房再次遇到拆迁,走正常的拆迁补偿程序,不过,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补偿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要正常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含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周边是商品房的价格,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

商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屋价格不同。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建造和出售的,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享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因此房屋价格便宜。

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房屋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有很大关系,价格相比较高。

2、房屋权利不同。

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也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并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屋,不能享受商品房的权利。

3、买卖关系不同。

商品房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买基础,一般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4、再次交易难易不同。

商品房可以获得房产证,因此二次交易相对简单,方便过户。

而受政策影响回迁房往往需要政府规定的种种限制条件,例如:

居住满一定年限、补齐土地出让金等,因此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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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后一直不能回迁怎么办,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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