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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一直未安置,拆迁一直不安置怎么办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后一直未安置,拆迁一直不安置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拆迁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拆迁不给安置怎么办,不同意拆迁怎么办,拆迁多年不安置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后一直未安置,拆迁一直不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后一直未安置,拆迁一直不安置怎么办

一、拆迁一直不安置怎么办

拆迁一直不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如果拆迁后一直未得到安置,被征收人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履行安置义务。

二、依据补偿协议提起诉讼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会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政府未按照补偿协议进行安置,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履行协议中的安置义务。

三、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如果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政府不履行安置义务,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被征收人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被征收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一直不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补偿协议提起诉讼以及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一 、拆迁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1、拆迁款迟迟不下来处理方法如下:

(1)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向法院起诉,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2)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款到账流程是什么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四、拆迁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

法律主观:

遭遇征地拆迁,还不给安置房。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我国很多城市郊区都面临着拆迁的情况。

但是拆迁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只给补偿金不给安置房。

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拆迁补偿需要根据拆迁协议确定,如果协议是有安置房补偿的,那么应该按期交房,否则应该赔偿损失;

如果是直接货币赔偿没有安置房的,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不给安置怎么办

法律主观:

遭遇征地拆迁,还不给安置房。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我国很多城市郊区都面临着拆迁的情况。

但是拆迁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只给补偿金不给安置房。

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拆迁补偿需要根据拆迁协议确定,如果协议是有安置房补偿的,那么应该按期交房,否则应该赔偿损失;

如果是直接货币赔偿没有安置房的,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拆迁多年不安置怎么办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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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后一直未安置,拆迁不给安置怎么办

内容审核:周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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