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好拆迁和正常拆迁在核心流程上并无显著区别,均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与被拆迁人权益的保障。然而,在拆迁的背景、原因及具体执行中,两者确实存在一些差异。
一、拆迁背景与原因
危房改造好拆迁:此类拆迁主要针对城市中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段。这些区域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安全隐患严重,亟需进行改造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整体环境。因此,危房改造好拆迁更多是基于改善民生和城市更新的需要。
正常拆迁:正常拆迁则可能因多种原因而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国防和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些拆迁项目旨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公共设施水平或实现特定的国家战略目标。
二、拆迁执行与补偿
在拆迁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危房改造好拆迁还是正常拆迁,均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这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来说:
补偿内容:两者在补偿内容上基本一致,均涵盖房屋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
补偿方式:危房改造好拆迁和正常拆迁均提供多种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旨在确保被拆迁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补偿方案。
综上所述,危房改造好拆迁与正常拆迁在拆迁背景、原因及具体执行中确实存在差异。然而,在拆迁过程中,两者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并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危房重建原拆原建政策一、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1、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不一样。
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2、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
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危化品储存方式分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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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
●商品房变危房怎么补偿
三、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一、危房拆迁怎么补偿1、危房拆迁的补偿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出补偿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危房合法强拆的程序是怎样的危房合法强拆的程序如下: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状况;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四、危房拆迁怎么补偿城市危改和人们所说的拆迁不同,主要取决于4点:
一是拆除改造的房子确属危房;
二是原住户要求改造住房条件;
三是开发商建设投资不能马上盈利,所建住房标准为安居房,比商品房要低,政府在项目的前期投资上给予大量优惠,减免的费用可占全部费用的1/3多;
四是居民要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共同负担安置房费用。
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讲,危房改造项目是居民要拆迁的项目,而通常的拆迁房则是居民被拆迁的项目。
危改区居民的安置方法与拆迁户不同。
一般有两种安置方式:
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就地安置的,均由原住户自行解决周转用房;
异地安置的,按危改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其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补偿款的计算方法为:
补偿款=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原建筑面积×(1+补偿系数),该补偿系数一般不超过0.7,具体数值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显然,危改的补偿款是用作原居住者异地安置所需,而被拆迁补偿款则是对被拆除的非成套住宅房屋的补偿,其计算公式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与危改补偿款的算法也完全不同。
城市危旧房改造的试行办法,实行上是在走由政府出政策,区、县政府出面组织,由住危房的人共同投资,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的路子。
危旧房改造项目所建住房都是成本较低的多层普通住宅。
且回迁户较多,而被拆迁地片儿上的项目,如无地段上的限制,可以盖高档、高层建筑,不必考虑拆迁户的回迁问题。
一、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
危房改造应该找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因为危房改造是一种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通常从政府针对危房改造都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例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的办公地点通常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1、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户主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该房屋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后,再填写危房改造申请表,同时签订好建新拆旧协议,一起上报给乡政府。
2、乡政府在对申请危房改造的房屋调查后,符合条件的,上报给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并核定好资助方式以及标准,符合条件的,材料将退回。
3、最后,当地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危房改造,改造翻新完成后再对房屋进行全面验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危房改造和拆迁有何不同城市危改和人们所说的拆迁不同,主要取决于4点:
一是拆除改造的房子确属危房;
二是原住户要求改造住房条件;
三是开发商建设投资不能马上盈利,所建住房标准为安居房,比商品房要低,政府在项目的前期投资上给予大量优惠,减免的费用可占全部费用的1/3多;
四是居民要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共同负担安置房费用。
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讲,危房改造项目是居民要拆迁的项目,而通常的拆迁房则是居民被拆迁的项目。
危改区居民的安置方法与拆迁户不同。
一般有两种安置方式:
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就地安置的,均由原住户自行解决周转用房;
异地安置的,按危改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其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补偿款的计算方法为:
补偿款=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原建筑面积×(1+补偿系数),该补偿系数一般不超过0.7,具体数值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显然,危改的补偿款是用作原居住者异地安置所需,而被拆迁补偿款则是对被拆除的非成套住宅房屋的补偿,其计算公式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与危改补偿款的算法也完全不同。
城市危旧房改造的试行办法,实行上是在走由政府出政策,区、县政府出面组织,由住危房的人共同投资,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的路子。
危旧房改造项目所建住房都是成本较低的多层普通住宅。
且回迁户较多,而被拆迁地片儿上的项目,如无地段上的限制,可以盖高档、高层建筑,不必考虑拆迁户的回迁问题。
一、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
危房改造应该找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因为危房改造是一种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通常从政府针对危房改造都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例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的办公地点通常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1、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户主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该房屋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后,再填写危房改造申请表,同时签订好建新拆旧协议,一起上报给乡政府。
2、乡政府在对申请危房改造的房屋调查后,符合条件的,上报给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并核定好资助方式以及标准,符合条件的,材料将退回。
3、最后,当地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危房改造,改造翻新完成后再对房屋进行全面验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危房改造和拆迁补偿有哪些区别?一、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1、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不一样。
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2、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
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1、危化品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2、危化品建筑拆除方案
3、危化品拆迁资质
4、危险危化品拆除公司
5、危化企业拆除
6、危化品设备拆除需要什么资质
7、危化品拆除资质厂家
8、危险化学品设备拆除
9、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10、化工危险品拆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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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商品房变危房怎么补偿,危房改造和拆迁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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