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含什么
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方面:其一为建筑物补偿,像房屋、仓库这类,依照其结构、面积以及成新度等情况来确定补偿的金额;其二是构筑物补偿,比如水井、沼气池等,按照其类型、规格以及重置成本等进行核算补偿;其三是附属设施补偿,例如围墙、栅栏等,依据其材质、长度等进行计价;其四是青苗补偿,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等青苗,根据其种类、生长期等给予相应的补偿;其五是林木补偿,依照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生长状况等进行补偿。
这些补偿标准各地会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出具体的细则,以此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是告知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收人。
其次是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对土地附属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登记,被征收人需予以配合。
然后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方案,内容包括补偿标准、方式、安置途径等,并进行公示,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若多数人有异议,可能需举行听证会。
之后签订补偿协议,在方案确定后,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偿协议。
最后是支付补偿款,征收部门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附属物补偿款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收到款项后按规定腾退土地。
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程序一般如下:
首先是告知与登记环节,政府相关部门会将征收事宜及补偿标准等告知被征收人,并对附属物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需配合提供准确信息。
其次是评估程序,通常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法定标准和方法,对附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这是确定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补偿方案制定与公告,根据评估结果,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可提出,必要时会举行听证会。
最后是补偿实施阶段,在达成补偿协议后,征收方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附属物的清理等工作,完成土地交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会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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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包括哪些?,征收土地附着物赔偿标准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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