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可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征地工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征地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征地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征地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征地并未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或者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征地工不同意续订的,则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总之,关键在于征地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以及用人单位后续的处理方式。
征地工能主张哪些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征地工可主张的补偿金有多项法律规定。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会考虑对失地农民的安置等情况。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保障其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上述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若征地程序违法、补偿标准过低等,征地工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合理补偿,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各地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会因地区差异有所不同,要依据当地实际规定确定具体补偿项目及金额。
征地工能获得哪些法律规定的安置补偿
征地工能获得的安置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者所有。
若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具体补偿标准依当地政策执行,确保征地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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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被征地补贴,征地工有什么权利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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