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摘要: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的,农村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
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

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的,农村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

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

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补偿方式显示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征收主体的义务是以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征收人,以此为对价而取得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被征收人则以丧失其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对价,来换取征收主体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在明网提醒您,拆迁安置诉讼的时效是6个月,该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安置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确认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立及生效问题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模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安置补偿金协议中应由谁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