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一、向公安机关报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有义务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因此,在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行为时,被征收人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反映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二、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和第六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对这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此,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其对征收方的强行打款行为进行查处。
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方的强行打款行为不满,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具体来说,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征收方的行为违法,并请求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向公安机关报警、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征收方依法进行征收活动。
二、征收方强行打款,被征收人怎样做可以维权一、征收方将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村民,是合法的吗,补偿还能提高吗?
家住江苏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为修高速路,自家五亩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由于补偿价格一直不满意没同意签补偿协议,征收方就把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柳先生了,还声称补偿款已经发了,不同意征收也没用。
像柳先生一样遭遇的被征收人,现实中确实不少。
补偿款强行打到被征收人账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讲的那样,就只能接受了?这样强制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接下来,即明拆迁律师就帮大家分析一下。
强行打款,征收方和被征收人是怎样的心理?
首先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发生强行打款这种事情的时候,征收方跟被征收人分别都有怎样的心理。
对于征收方来说,他们是强势的一方。
通常跟被征收人谈判很久没有结果的时候会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项目着急进行,他们就会单方面强行地将征地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征收土地了。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的一方。
一方面基于对征收方权利强大的畏惧,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不强。
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等征收方把补偿款打过来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现状了,最终就是妥协接受了补偿价格。
这也是被征收方经常利用的一点。
补偿未谈好就直接打款到被征收人账户,合不合法?
征收方这种强行打款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
主要的法律依据体现在: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对补偿价格不满意,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协调或者裁决的书面文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补偿款强行打给被征收人,是对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补偿权利的侵犯,对于征收方这种行为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说,征收方强行把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单方面强制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对补偿价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行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如何应对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违法行为呢?
首先,要多学习了解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其次,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
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
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护好土地证件,对土地现状拍照录像取证;
三是对于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取证。
●拆迁已签字 但补偿不合理
●动迁房子迟迟不给房子怎么办
●签完拆迁协议迟迟拿不到钱咋办
●家里拆迁款父母不给怎么办
●拆迁不拿房子拿钱怎么算
●征收协议书
三、征收方有强行打款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怎么维权一、征收方将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村民,是合法的吗,补偿还能提高吗?
家住江苏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为修高速路,自家五亩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由于补偿价格一直不满意没同意签补偿协议,征收方就把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柳先生了,还声称补偿款已经发了,不同意征收也没用。
像柳先生一样遭遇的被征收人,现实中确实不少。
补偿款强行打到被征收人账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讲的那样,就只能接受了?这样强制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接下来,即明拆迁律师就帮大家分析一下。
强行打款,征收方和被征收人是怎样的心理?
首先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发生强行打款这种事情的时候,征收方跟被征收人分别都有怎样的心理。
对于征收方来说,他们是强势的一方。
通常跟被征收人谈判很久没有结果的时候会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项目着急进行,他们就会单方面强行地将征地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征收土地了。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的一方。
一方面基于对征收方权利强大的畏惧,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不强。
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等征收方把补偿款打过来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现状了,最终就是妥协接受了补偿价格。
这也是被征收方经常利用的一点。
补偿未谈好就直接打款到被征收人账户,合不合法?
征收方这种强行打款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
主要的法律依据体现在: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对补偿价格不满意,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协调或者裁决的书面文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补偿款强行打给被征收人,是对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补偿权利的侵犯,对于征收方这种行为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说,征收方强行把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单方面强制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对补偿价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行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如何应对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违法行为呢?
首先,要多学习了解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其次,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
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
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护好土地证件,对土地现状拍照录像取证;
三是对于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取证。
四、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行为,被征收人应该怎么维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哪些知情权
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知情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
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
没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的,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来处理,对于相关行政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强拆的情形的,应当由上述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严重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根据违法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办?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哪些知情权
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知情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
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
没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的,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来处理,对于相关行政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强拆的情形的,应当由上述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严重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根据违法的实际情况而定。
六、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办一、征收方将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村民,是合法的吗,补偿还能提高吗?
家住江苏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为修高速路,自家五亩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由于补偿价格一直不满意没同意签补偿协议,征收方就把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柳先生了,还声称补偿款已经发了,不同意征收也没用。
像柳先生一样遭遇的被征收人,现实中确实不少。
补偿款强行打到被征收人账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讲的那样,就只能接受了?这样强制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接下来,即明拆迁律师就帮大家分析一下。
强行打款,征收方和被征收人是怎样的心理?
首先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发生强行打款这种事情的时候,征收方跟被征收人分别都有怎样的心理。
对于征收方来说,他们是强势的一方。
通常跟被征收人谈判很久没有结果的时候会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项目着急进行,他们就会单方面强行地将征地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征收土地了。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的一方。
一方面基于对征收方权利强大的畏惧,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不强。
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等征收方把补偿款打过来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现状了,最终就是妥协接受了补偿价格。
这也是被征收方经常利用的一点。
补偿未谈好就直接打款到被征收人账户,合不合法?
征收方这种强行打款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
主要的法律依据体现在: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对补偿价格不满意,并不是由征收方单方面决定,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协调或者裁决的书面文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补偿款强行打给被征收人,是对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补偿权利的侵犯,对于征收方这种行为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说,征收方强行把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单方面强制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对补偿价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征收方强行打款行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如何应对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强行打款的违法行为呢?
首先,要多学习了解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其次,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
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
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护好土地证件,对土地现状拍照录像取证;
三是对于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取证。
1、未签拆迁补偿协议政府给打款了怎么办呢
2、拆迁补偿款没写进协议
3、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4、拆迁没给拆迁协议
5、拆迁没签协议
6、拆迁未达成协议
7、未签拆迁协议就拆房和法吗
8、未签补偿协议书就拆房行政行为违法确认之诉样本
9、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10、拆迁未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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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家里拆迁款父母不给怎么办,征收方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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