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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经营户拆迁补偿办法停产停业,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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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经营户拆迁补偿办法停产停业,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承租经营户拆迁补偿办法停产停业,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一、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屋本身的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当房屋被征收后,承租企业需要搬迁到新的场所,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这些费用也应当得到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导致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为了弥补企业在搬迁和重新安置期间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损失。

总的来说,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应当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些补偿都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在拆迁过程中不会受到过大的经济损失。

二、房屋拆迁对承租人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有。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租赁的工厂被拆迁后,承租人可以获得以下的补偿,通常包括: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用。

由搬迁数量、距离来计算,双方可协商决定。

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4、房屋拆迁费。

按厂房标准进行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可以按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来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租赁厂房企业拆迁怎么赔偿

1、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4、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6、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7、奖励和补助;

8、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9、其他

涉及到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的,较上述而言,多了关于房屋的补偿部分。

该房屋补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讨论,以国有土地上自建为例:

一是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建设的;二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实践中,关于该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一、四川企业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

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

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

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北京三产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北京三产企业拆迁有两种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通常会作为主要方式。

补偿如下:

1、拆迁资产补偿费,一般包括:

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拆迁补偿,通常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

五、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哪些类赔偿?

1、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4、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6、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7、奖励和补助;

8、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9、其他

涉及到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的,较上述而言,多了关于房屋的补偿部分。

该房屋补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讨论,以国有土地上自建为例:

一是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建设的;二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实践中,关于该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一、四川企业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

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

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

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北京三产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北京三产企业拆迁有两种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通常会作为主要方式。

补偿如下:

1、拆迁资产补偿费,一般包括:

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拆迁补偿,通常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

六、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呢?

法律分析:

有。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奖励和补助;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9、其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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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拆迁补偿,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哪些类赔偿?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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