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

摘要:本文介绍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怎么办,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了 赔偿标准,强拆违建房屋也要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

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

一、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

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价值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通常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来确定,需要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与原有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会给予相应补偿。

临时安置费:若因征收需要临时安置,也会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非住宅类房屋,如运营性房屋,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会给予相应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协商确定,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补助和奖励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以鼓励其配合征收工作。

五、房屋装修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对于房屋内的装修及家电设备移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这部分补偿通常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再由评估机构评估。

综上所述,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赔偿涵盖了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奖励以及房屋装修与家电设备移机等多个方面。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强拆违建房屋也要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的,可以向征地主管单位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

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征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违建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违章建筑征收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关于违建认定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法律分析: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具体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

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

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

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 土地出让合同 ,支付了 土地出让金 ,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了 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

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

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

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 土地出让合同 ,支付了 土地出让金 ,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的,可以向征地主管单位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

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2、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多少

3、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多少

4、国有土地违章建筑动迁怎么办

5、国有土地上违建拆除的主体是谁?

6、国有土地违建属于谁管

7、国有土地上的违建房屋怎么补偿维

8、国有土地违建房怎么处理2019年

9、国有土地违建由什么部门管理

10、国有土地上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土地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被强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样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管理法关于违建认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强拆了 赔偿标准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