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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拆迁残疾证补偿两万,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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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拆迁残疾证补偿两万,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棚户区拆迁残疾证补偿两万,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 提取条件

职工所在单位按时 、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封存满半年的;

(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五)离休 、退休的;

(六)死亡 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 提取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姓名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 提取证明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 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五年内的网签合同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及付款凭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五年内的购房合同、 付款凭证;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五年内的权属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交易税票;

4.城镇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规划部门建房、 翻建批准手续、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5.农村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建中申请),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 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7.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备案,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非拆迁户提供:五年内的备案合同、首付款凭证。

(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提取当年还款额的,提供《借款合同》、近12个月还款记录;清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办理住房贷款银行签定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一个月内)。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的,在正常缴存、 还款(两年内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 的情况,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当年还款额(先取借款人公积金)。

(三)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四) 租赁自住住房的:需填写《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支取审批表》。

1.租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其他住房的, 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已与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安、 民政联网的不需提供)。

(五)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六)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合法继承或受遗赠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出境定居证明。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二年内有效):职工本人身份证, 房屋产权在配偶名下的, 须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 《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电梯建设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 提取额度及频次

符合上述(三)(五)(六)(七)情形的, 须在个人账户封存状态下, 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非销户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余额, 每年只能提取一 次。

缴存职工可以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出以下限额: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所购(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总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租赁住房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两万元。

五、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向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 业务人员对受理的提取申请, 在手续齐全情况下, 应当即时办理;需核查有关事项的,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可以提出复核,管理中心接到复核申请后,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运城公积金提取方法

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

1、购房提取。

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

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

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

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

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

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

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

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2023年运城公积金提取方法

运城市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第一步,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第二步,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第三步,若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职工应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然后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审核,若是通过后,便会通过职工前来领取申请书,并到受托银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五、运城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运城市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第一步,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第二步,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第三步,若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职工应该向单位申请,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然后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审核,若是通过后,便会通过职工前来领取申请书,并到受托银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2023年运城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呢

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

1、购房提取。

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

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

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

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

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

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

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

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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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安置残疾人政策,运城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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