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附属设施补偿通常遵循等价、合理原则,以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补偿方式和标准主要如下:
1.货币补偿:根据附属设施重置成本、折旧等因素评估价值,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如独立的车库,按其建造时的成本、使用年限及当前市场价格综合评估后给予相应金额。
2.产权调换:针对某些附属设施,提供同等功能、面积的替代附属设施。例如原房屋有独立储物间,拆迁方可提供另一处储物间作为补偿。
3.按政策标准补偿:各地政府会制定具体拆迁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涵盖种类、补偿单价等内容。像太阳能热水器、空调移机等,按固定标准给予补偿。
4.协商补偿:若附属设施特殊或政策未明确规定,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可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和金额。
被拆迁人应及时了解当地拆迁政策,要求拆迁方公示补偿方案,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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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附属用房面积怎么算,拆迁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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