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非只能写户主名。
通常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于房屋产权登记名字的确定,主要依据拆迁协议和相关政策规定。拆迁协议上可能会明确安置房屋的权利人,如果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户主一人所有,那么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就只写户主名。
但实际情况中,安置房屋的产权人可以进行协商确定。若家庭内部达成一致,也能将其他家庭成员登记为产权人。比如,拆迁安置是按家庭人口数量进行补偿分配的,那么其他家庭成员也对该房屋享有权益,就可以添加名字。此外,还存在一些赠与、继承等情况,安置房屋的产权人也可能发生变更。所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名字具有一定灵活性,并非局限于户主,关键在于家庭内部协商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房产登记政策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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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可以更改户主吗,拆迁安置房只能写户主名字吗内容审核:杨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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