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自然保护区,土地证被直接注销没有补偿合法吗
建设自然保护区需要征收土地时,将村民土地证直接注销不给予经济补偿肯定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土地证被政府强制注销
●土地证无故被注销
●国土证注销后土地归谁
●自然资源局可以撤销土地使用证吗
●土地使用证注销原因有哪些
●土地证注销了,地上建筑物
●国土局注销了原来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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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注销后如何恢复
●土地证注销了,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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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证被注销后的权利属于谁,国土证注销后土地归谁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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