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许先生、郭女士等16人诉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安阳市文物管理局行政行为违法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于2017年2月6日作出(2016)豫行终116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5行初170号行政裁定,指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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