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期限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规定的各个阶段的时间限制。
1.征收决定公告期限: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告,让被征收人知晓征收事宜,一般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2.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征收部门需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此期限通常也为30日左右,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签订补偿协议期限: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给予被征收人足够时间协商。
4.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复议期限为60日,诉讼期限为6个月。
房屋征收期限的设定旨在规范征收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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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什么是房屋征收期限和抵押期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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