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补偿主体通常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征收部门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事务,如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补偿安置的实施等。但最终承担补偿责任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其拨付资金用于对被征收人的补偿。
同时,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房屋征收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与征收部门协商、申请裁决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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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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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房屋征收谁是补偿主体责任内容审核:岳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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