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方面,一方通常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另一方是被征收人等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进行征收并签订协议。
2. 目的上,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如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等,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补偿安置。
3. 内容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行政机关享有一定行政优益权,如对协议履行的监督、变更、解除权等,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4. 纠纷解决机制兼具行政与民事特点。既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部分争议。
总之,补偿安置协议具有行政合同的典型特征,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吗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安置补偿协议的性质
●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案例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吗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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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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