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方面来看,行政协议要求一方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一方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这属于行政机关,另一方是被征收人,符合行政协议对主体的要求。
从目的角度分析,行政协议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房屋征收往往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推进征收工作、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重要环节。
从内容性质来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规定了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有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的义务,被征收人有配合征收工作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属性。
因此,综合主体、目的和内容等多方面因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吗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性质
●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协议即可生效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应注意的事项
●征收补偿协议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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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补偿协议有效期,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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