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法律分析: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1.填写两份申请表(可以在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2.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副本原件;3.甲方出具的经办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4.甲方营业执照、税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工商名称预审书、法人身份证;5.租凭合同、房产证明或规划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方同意装修证明(即物业同意装修证明);6.施工方营业热照、建设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施工合同、预算书、施工组织计划。外地装修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准入手续;7监理合同、监理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监理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手续);8.以上资料三至七项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资料提供单位公章)。法律依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第六条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衍生问题:办理装修许可证需要费用吗许可证本身办理是免费的。不过根据各小区物管要求,会相应的缴纳其他费用:1.装修保证金:进行装修申报审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业主房屋的主体结构在装修时不被破坏,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减少因装修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2.垃圾处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收取费用,也是物业管理费额外的费用。
(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必须要备案
1、施工承包合同是需要办理备案的。
2、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深圳小散工程包含哪些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小散工程,是指按规定无需办理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建设工程(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具体包括:
(一)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以下统称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二)限额以下的水务、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限额以下的各类地下管线施工工程;
(四)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五)限额以下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工程(不含加建、改建、扩建);
(六)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七)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拆除工程;
(八)因城市建设需要对外接受工程弃土,消纳量在20万方以下的零星受纳工程;
(九)其他由市政府决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施工许可限额予以调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可以参照上述规定作适当细化的规定。其中,对于限额以上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工程(不含加建、改建、扩建)以及限额以上但暂未纳入我市施工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由各区政府参照本暂行办法予以纳管。依法依规应予禁止或应当控停的违法建设活动除外。
1、什么是房屋装修?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
2、家庭装修是否需要事先申报
拿到了新房钥匙的人,对未来的家居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只想立即装修一番,早日住上宽敞舒适的房间。但不要忽视了,家庭装修是需要事前申报的,而且装修项目的性质不同,申报的有关部门也不同。
如果您的房屋装修涉及拆改主体或者明显加大荷载,那您必须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相关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好准许施工手续后,在该批准部门的监督下方可动工进行装修。如果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就擅自动工,那么装修时拆改主体结构或任意加大房屋荷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如果装修不改动主体或加大荷载,可直接在产权单位或物业部门登记备案,办好手续。
具体来说:
(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到哪里去办理房屋装修手续?
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4、房屋装修备案主体应该是谁?
房屋装修备案主体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谁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1)房屋属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2)房屋为国家直管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3)当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时,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可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5、办理房屋装修开工审批的要提交什么资料?
(1)房屋装修申报提交材料
A、房屋装修申请表;
B、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C、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E、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
F、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2)若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上的房屋装修,则要提交以下材料: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B、《工程规划许可证》;
C、《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D、工程中标通知书;
E、有效的施工合同;
F、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G、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提交监理委托合同;
H、工程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
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擅自装修房屋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
(1)对于住宅装修,若业主或住宅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擅自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2)对于非住宅装修,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房屋装修的,将按照《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房屋装修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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