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但是会很少。今后老房子的拆迁会越来越少,拆迁户也会慢慢消失,甚至最后都不会有拆迁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子拆迁年限具体视情况如下:1、拆迁与房屋时间长短没有直接关系;2、拆不拆迁不是看房龄的,要看市政规划,政府规划才会拆迁,不规划的话房龄再长也不会拆;3、纯住宅是70年使用年限,写字楼商铺是50年使用年限,但是拆迁的看规划;4、有质量的房子马上就会拆,或规划用地就要拆,有的70年房子还不拆。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2、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7、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1)房屋所有权证书;(2)买卖合同(原件);(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综上所述,情况因城市、地区、房屋类型、政策标准等实际情况的差异而不同,且房屋拆除需要依法规、程序合法进行,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在购置房屋或改建房屋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土地政策、规划和标准,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楼房多少年后必须拆除。但是一般房子的使用寿命是在30年左右,过了30年房子的质量就会日渐下降,房子的外面也会破烂不堪,影响市容。很多经济发达的城市在楼盘达到30年以后就会拆除,有的甚至不到30年也会被拆除,超过50年的房子就是危房。一般政府会对这些危房进行拆迁,拆迁以后会对居民进行补偿。
而有些在政府需要进行拆除的情况下也会进行拆除,如修建铁路,同样会予以补偿。
一、无产权的不动产被拆迁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居住的房屋四十年产权拆了怎么赔偿
四十年产权拆了的赔偿是按照房屋所有人与征地机关或拆迁的企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来赔,一般包括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拆了,主要看被什么原因和什么部门拆除,被国家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征收拆除,那么国家相关部门就应该予以赔偿,如果是被开发商建设拆除,那么开发商要对住户进行补偿。
1、对四十年产权房屋进行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对被征收房产的人群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财务或者房屋。
2、不论是四十年产权房还是七十年产权房,在产权到期后,房屋产权正常都是自动续约的,只要房屋拥有人使用没有违规行为,就可以继续使用,只是需要续交一部分费用,如果强行征收拆除,大部分都需要给被征收房屋的人安置房。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虽然是小产权,但也是有产权证的,任何人在房屋到期或者没到期对房屋进行拆除都需要给予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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