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遭到拆迁也会和其他房屋一样有一定的补偿款,但这个补偿款能否继承呢?该如何继承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都是有补偿金的,一般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这笔补偿金还是非常可观的。
农村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补贴政策一直很受关注。对于农村因为征地或者是基础性建社而导致的农户搬迁,政府都会有一定的补贴,那么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贴赔偿新政策,是按照哪四个标准进行的呢?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所以房屋拆迁补偿指的就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进行补偿。
导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已经为大家解读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中的耕地在面临征收时的补偿问题。那么还剩下广大农民兄弟最关心,也是对其权益影响最大的一个: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遇征收时的补偿问题
导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步骤只做了部分规定、明确,尚有许多重要环节,尤其是牵涉补偿问题的环节有待厘清。
胜诉要旨:宅基地使用权不因他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事实而发生转移。在将自己的宅基地交由他人建房并居住使用的情形下,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仍有权获取针对宅基地的腾退补偿。
导读:农村宅基地征收问题始终困扰着被征地农民。遇到征收,老百姓常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维护合法权益过程中,有不少地区在征地批复获批后会下发征收决定。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分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对于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安置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于其他土地,包括宅基地、其它建设用地等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宅基地补偿可大致归结为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涉及到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案,每个地区都会根据每个地区的政策,结合项目来去确定补偿安置条件和方案,但大多数都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
山东济南徐先生等兄弟四人,在济阳县徐家村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和建造在上面的房屋。在2014年的一天,济阳县政府告知徐先生,他们一家人的集体土地、宅基地和房屋都面临征收,作为一辈子老实巴交干活的农民,徐先生一家并不太清楚这些规定和注意问题,怕自己在这些过程中吃亏,于是徐先生的子女在网上联系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金长胜律师进行咨询,金长胜律师告知徐先生先去获取征地补偿方案,方便查看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