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当老百姓向行政机关反映情况的重要渠道。但有时候,老百姓将信访材料递送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可能没有给出老百姓所预期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当老百姓认为信访部门没有按照《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进行办理时,针对这个信访行为老百姓并不能提起诉讼程序。但是,在某种特定情形,行政机关针对信访材料没有依法处理,老百姓还是能告赢的! 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阳律师,将结合一个咨询案例,向大家讲解信访材料被置之不理时,老百姓可以进行司法维权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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