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拆迁律师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宿迁市朱先生等人诉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和宿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8)苏13行初9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撤销宿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8]宿行复第134号行政复议决定 ,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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