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些年,各地的征收拆迁项目如火如荼的进行,直接影响了广大被拆迁人的命运。而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项目却往往不知所措,有的人认为自己力量微薄,不足以和征收方据理力争,在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时,也只是忍气吞声,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也有一部人则会采取过激的方式,如暴力抗拒拆迁等。这些方式都是不智慧且不可采取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在拆迁维权当中,广大被拆迁人需要竭力避免的几大禁忌事项。
一部分被拆迁人面对政府的拆迁项目是非常消极的,哪怕对自己的补偿极其不利,也不主动找政府谈判,而是忍气吞声,置之不理,这也就丧失了为自己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在明律师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在得知自己家的房子或土地将要被征收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找拆迁方进行协商、谈判,内容要围绕着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的具体事项,如果能够达到一致意见,让双方都满意,当然是皆大欢喜。即便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是有其他方式进行维权的,万万不能主动放弃维权机会,而是时时刻刻谨记要主动出击,不要成为拆迁过程的被动主体。长期消极等待等来的只会是不合理补偿下的司法拆迁或者违法拆迁,无论哪一种结果无疑都不是被征收人所希望看到的。
在面对政府或开发商的违法拆迁时,一部分老百姓选择自力救济。由于不懂法律,采取了暴力抗拒拆迁的做法。这样做无疑是极其不明智的。一方面可能给自己造成人身伤害及冲击,致使自己和家人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这样描述可谓毫不夸张);另一方面,可能伤害到他人,不仅需要赔偿他人的人身损害,还可能致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故暴力抗拒拆迁,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方式,被征收人一定不要押上自己的身家性命来“维权”。

许多人在没有签署补偿协议,拆迁方也未下达补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房屋就要被违法拆迁了。违法拆迁就好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完全没有给被拆迁人任何心理准备。当面对拆迁方的违法拆迁时,人们往往会不知所措,有可能失去理智。在明律师提醒大家一定不要慌乱,而是要保持冷静清醒。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拆迁前,对自己的房屋内外及周边情况拍照录像,保留房屋被拆前的状况等证据;遭遇拆迁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自己的详细情况,要求警察立即出警,并对通话进行录音;再次,多找点儿亲朋好友,在拆迁时对拆迁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拍一些拆迁负责人入镜的、清晰度尽量高的画面;不要采取诸如点火、抱煤气罐等极端方式阻挠拆迁,实在不行要以保全自身安全为上。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可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逼签方式。诸如断水、断电、堵路、在被拆迁人家门上张贴封条、威胁被拆迁人及其家人、调查被拆迁企业的消防、环保等方式,迫使被拆迁人妥协从而签署补偿协议进行搬迁。这些手段、方式是拆迁方惯用的,目的就在于迫使被拆迁人产生恐惧心理而妥协。所以,在面对拆迁方的违法逼签时,被拆迁人应当积极面对,敢于理性维权。征收方有所动作,我们就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回应。轻易妥协将会导致被征收人丧失依法维权的时间和空间,被迫签下的补偿协议也不会令被征收人获得真正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在明律师始终认为,作为被征收人而言,事先搞好心理建设,做好面对困难局面的思想准备是十分必要的。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拆迁中的重要环节。如果被拆迁人签署了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后续拆迁方可以直接以合法名义拆除房屋了。所以,在明律师要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在签署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双方主体、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如果有安置房,还需要注意安置房的具体地点面积、交付时间等等。如果对补偿内容及标准不满意或者心存疑虑,就千万不要盲目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另外,注意不要在空白协议(仅有拆迁方的口头承诺)上签字。补偿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标准、完美的补偿协议,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自己获取最终补偿安置的依据。不管是拆迁方的补偿款不到位,或者是安置房建设搁置导致自己无家可归,被征收人都是可以拿着补偿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承担责任的。
对于征收方下发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手册和其他拆迁文件,一些被拆迁人过于气愤,在下发的第一时间就给直接撕掉了,这是极其错误的处理方式。因为这些文件都是以后起诉维权的证据线索,应当及时拍照、录像并予以妥善留存。另外,被征收房屋土地的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也需要保留好。当拆迁方以核查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为理由而变相让您上交时,注意一定要上交复印件,千万不要上交原件。这些证件的原件务必要妥善保留好,不能随意上交拆迁方。如果缺少了这些证明原件,就相当于没有相应的补偿主体资格,后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就会举步维艰。
许多被拆迁人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寄希望于信访。但是,信访办、信访局的主要作用是对信访事项进行协调、督查,而无权直接处理。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经过多次上访之后就会发现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最后还是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是此时可能已经过了起诉的期限。适当的投诉、信访可以起到一个辅助推进维权的作用,但要适可而止。如果发现不能解决问题,一定要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在投诉信访过程中因违反信访有关法规而让自己身陷囹圄,背上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在拆迁动员阶段,拆迁方可能会采用各种方式诱惑、哄骗被拆迁人,让被拆迁人及时配合搬迁以推进拆迁进度。这些诱惑、哄骗方式包括:口头答应给予高额提前搬迁奖励费、口头约定安置房面积会多给、口头承诺的补偿款高于补偿协议中的数额等等。但是,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口头承诺都不能成为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且“口说无凭”。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字为据”的意识,对于红口白牙表述的涉及补偿安置、搬迁奖励、困难补助的内容多打上一个问号,避免在协商沟通一开始就被忽悠着签了协议,事后又强调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悔药,在征收领域并不常有。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遇到拆迁项目,一定不要先自乱阵脚,而是要谨记上述事项,合法理性维权,争取比较满意的补偿款。而不能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触犯禁忌,进而导致补偿结果的大打折扣。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
相关搜索: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