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时,持有烟草证的经营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与是否持有烟草证无直接关联,但烟草证作为经营许可,其存在可能间接影响房屋的经营价值评估。
2)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
▷ 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还应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这些补偿与烟草证无直接联系,但搬迁过程中烟草制品的搬运、储存等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可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烟草证相关特殊补偿
▷ 停产停业损失: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持有烟草证的经营者,此补偿应考虑其因拆迁导致的烟草销售中断、客户流失等实际损失。
▷ 烟草证相关特殊补偿:包括因拆迁导致的装修补偿、设备设施搬迁或损坏补偿、重新办理烟草证费用补偿以及经营影响补偿。这些补偿需根据实际情况与征收部门协商确定,并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资料作为协商依据。
4)“住改非”补偿的适用性
▷ 如果房屋性质为住宅,但持有烟草证和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可按“住改非”补偿营业损失。这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并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执行。
法律分析:
有营业执照是有补偿的。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拆迁所涉及的法律规定里,对于拆迁户的烟草证通常是没有明确的距离方面的限制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核发主要是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规。
通常来讲,只要满足申领的条件并且是在合法的经营场所,即便由于拆迁而使得经营地点发生了变动,只要符合新地点的相关规定,依然可以继续持有并且使用烟草证。
不过具体的情形还得结合当地烟草专卖局的实际操作以及相关的政策来进行确定。
要是在拆迁的过程中碰到了烟草证相关的问题,建议尽快与当地的烟草专卖局进行沟通和协商,以此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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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烟草证有补偿吗现在,拆迁了烟草证政策
内容投稿:吕凝惠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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