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快拆迁了是可以分户的。但需要注意,分户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的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应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表明,在拆迁前,你可以选择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的申请。
具体的分户手续包括:撰写《立户(分户)申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申请书、居委会证明(即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一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如果是农民户,还需携带大队提供的房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需提交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完成分户。
也需要注意,如果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具体的分户操作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拆迁可能会导致原户籍所在地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与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总的来说,快拆迁了是可以分户的,但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不在农村,拆迁不能分到房子,国家规定按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不在动迁范围之内,那就分不到任何房子和钱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两户一个宅基地遇拆迁,首先看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若符合,可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将宅基地权益分开,各自按规定获得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补偿通常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若无法分户,拆迁方一般会依据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人口数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补偿。
补偿会在两户间合理分配,可能按房屋各自使用、居住面积等比例划分货币补偿款,对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也会协商确定分配方案。
两户应积极与拆迁方沟通,提供房屋建设、居住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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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前能分户吗,农村拆迁前会干嘛
内容投稿:魏梦言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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