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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土地确权违法吗,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土地确权给别人了违法吗

张霞律师

张霞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特点,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委托人曾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张律师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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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土地确权违法吗,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土地确权给别人了违法吗

一、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土地确权给别人了违法吗

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土地确权给别人,这一行为通常是违法的。

1)土地确权的合法原则

1. 依法依规:土地确权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村委会无权私自将土地确权给他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

2. 保障权益:确权旨在明确土地权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村委会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确权,则侵犯了权利人的物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违法确权的法律后果

1. 撤销确权决定:权利人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撤销违法确权决定。土地管理部门有责任对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会协助解决土地确权纠纷。

2. 法律诉讼:若协商和投诉无果,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理解与共情

理解您发现土地被私自确权给他人时的震惊与无助。此类行为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您失去土地权益,造成经济损失。拖延处理还可能使证据灭失,增加维权难度。

因此,建议尽快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专业律师能够协助梳理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明确责任比例,制定赔偿方案,并在必要时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您的情况需尽早明确责任,回答下方问题,我们可结合情况协助对接专业人士。

二、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1)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宅基地确权的需要颁发土地证,其手续是什么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6、颁发土地证。

三、土地一方强行确权,土地存在争议,怎么办

若土地存在争议却被一方强行确权,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及时收集能证明土地存在争议的相关证据,如土地权属来源文件、证人证言、土地使用现状的照片等。

然后,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说明争议情况及理由,并提交上述证据。

土地管理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应暂停该土地的确权程序。

同时,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若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上级部门重新审查;

若仍不满意,还可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土地确权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江某某、杜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江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对涉案土地不享有承包经营权;

2.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因此一审法院应当中止审理,通知要求村委会作为第三人就争议土地情况作出说明,如属发证错误就应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江某某负担。

陆某某、陆某某共有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陆某某作为共同管理人并未参与签订协议,李某某只能处置其个人份额内土地,同时,被告自行提交的牛场镇西北街村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了胡某某及土变田系李某某与原、被告共同管理,从而印证了原、被告及李某某在分家时所分得的本案争议土地系三人共有,并没有明确划分至原、被告及李某某个人名下,故被告的主张,不予采纳。

维持本院(2019)黔27民终1796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何某某养、何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认为:

“何某某、何某某、何某某以及第三人何某某养等村民虽对案涉土地在某个时段进行了种植,不能因此认定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并不能改变案涉土地属于塔山村三组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的事实,故征收补偿款不能发放到上诉人及其他被上诉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54元,由上诉人何某某养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行土地确权违法吗,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土地确权给别人了违法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强行土地确权违法吗怎么处理,土地确权后政府能强制征用吗

内容投稿:范晴洁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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