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折旧的。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的折旧是通过摊销的方式来实现的。
1)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其摊销费用是可以扣除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如果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在实际操作中,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一般按照直线法进行计算,即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分摊。摊销期限应自土地使用权取得当月起开始计算,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2)土地使用权的折旧与摊销的关系
虽然一般使用“摊销”来描述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分摊过程,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将这一过程视为“折旧”。这是因为,无论是折旧还是摊销,其本质都是将资产的成本在使用期限内进行合理分摊。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折旧”的。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折旧(摊销)与固定资产的折旧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说,固定资产的折旧通常是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来确定的,而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则是基于其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的。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摊销的方式来实现成本的分摊,从某种角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土地使用权的“折旧”。
法律分析:
土地折旧年限是50-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一般在取得权证时开始算起,它使用时间为50-70年。在取得权证时,一般应计入: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企业获批开发项目后,要将: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转到:
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及拆迁补偿费科目核算。
1、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土地属于无形资产,要做摊销。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8、摊销公式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年限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能提折旧吗,土地使用权还能折旧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能提折旧吗为什么,土地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内容投稿:皮仪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