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

石强律师

石强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公司法律实务

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摘要:本文介绍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的内容,内容石强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
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
在线咨询 >

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审批办理部门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和流转方式来确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农村土地流转

1. 家庭承包地流转

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或地方各级农业农村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管理部门。

具体流程:流转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如村委会)提出流转申请,经同意后进行备案登记。流转合同还需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如经管站)鉴证。整个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并发放经营权证等步骤。

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或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此类土地的流转管理。

具体流程: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入市方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之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在土地有形市场或网上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2)国有土地流转

管理部门: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土地流转的审批办理。

具体流程:原土地使用权人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经批准后,转让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3)综合建议

▷ 在处理土地流转事务时,建议根据土地性质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处理。

▷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可联系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

▷ 对于国有土地流转,则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权,是可以根据承包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转让或者互换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情况还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依法进行处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但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永久转让,农村承包地是有承包期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三、承包经营权人可通过什么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1、转包。

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

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

“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

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

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

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

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那个部门审批办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后如何获得承包经营权

内容投稿:罗明昭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