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琨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研究,并拥有超过十年的执业经验,曾成功代理多起房屋补偿安置案件,至今主办及合办案件已超400件。张琨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房产、土地征收行政纠纷,税务筹划和行政处罚的处理。同时,张琨律师还在水务环境建设服务领域工作3年,具有投融资及环保项目运营经验。 张琨律师为人真诚、办案风格犀利,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及认可。
土地确权案件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一般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对于土地确权纠纷,应先经过政府行政裁决,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2)但是,如果是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或者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因为这些情况属于行政调解或行政许可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总的来说,土地确权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法院是会受理的。但具体是否受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发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王某某1、王某某2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王某某1上诉请求:
l、依法改判驳回王某某2的一审诉讼请求;
2、由王某某2负担二审诉讼费用。
上述明显均不是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但是原判却据此认定:
本案中,银某某高速争议的1.6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系王某某2。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上诉人王某某1负担。
✎董某某、董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上诉人董某某上诉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我原告玉米22100市斤和案件受理费。
”足可以论证自留地不是任何个人的私人产业,依法不可以作遗产继承,一审判决把我户五个承包人员的自留地经营权属划归董某某错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董某某负担60元,由上诉人董某某负担60元。
✎黄某某某会、班某某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黄某某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非法侵占原告土地,由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家分得路边土地后(左边为王有石家地,右边为黄某某2家地,上边为黄某某某家地,下边交界南林屯集体小路),被告的爷爷(姓名不详,已故)就找到原告父亲(黄某某,已故),要求在原告家分得的土地上搭建简易房,用于收购桐果等山货,等以后不用了就归还。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黄某某会负担,驳回原告黄某某会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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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法院受理吗要多久,土地确权起诉法院立案吗
内容投稿:成宇杰
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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