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岳亭律师

岳亭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专业办理征地拆迁业务,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

摘要:本文介绍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济南市383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济南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年征地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在线咨询 >

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你好,山东省济宁市 征地 征地补偿标准 需要根据片区范围而定, 征地补偿 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具体的需要看山东省济宁市的 拆迁 公告规定。

法律客观:

《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二条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

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

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已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补偿安置补助费。

二、济宁市年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被征收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

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企业单位对房屋搬迁费标准有异议的,可由征收双方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外另有住房,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选择房屋安置时,合并计算后的面积与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差价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选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46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减去征收范围外房屋的市场价值计算补偿金额。

三、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山东省济宁市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东到东外环-廖沟河-洸府河,南到北湖堤,西到西外环-南外环-梁济运河,北到济宁大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7000元/亩;基本农田:

80400元/亩;建设用地:

67000元/亩;未利用地:

53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李营街道、柳行街道、南张街道、许庄街道、安居街道、接庄街道,以上各街道除一类区片外的区域;南阳湖农场、石桥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2000元/亩;基本农田:

74400元/亩;建设用地:

62000元/亩;未利用地:

496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二十里铺街道、长沟镇;唐口街道、喻屯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基本农田:

68400元/亩;建设用地:

57000元/亩;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四、济南市383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青苗按照相关标准补偿一季,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坟墓和电力通讯线路外,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每亩超过5万元(不含)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最高标准不得超过7.2万元/亩。

法律依据: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第四条 青苗补偿标准按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布的耕地综合年产值标准补偿一季。

第五条 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坟墓和电力通讯线路外,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每亩超过5万元(不含)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最高标准不得超过7.2万元/亩。

第六条 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七条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济南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被征收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

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企业单位对房屋搬迁费标准有异议的,可由征收双方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外另有住房,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选择房屋安置时,合并计算后的面积与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差价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选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46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减去征收范围外房屋的市场价值计算补偿金额。

六、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

一、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济宁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济宁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地一类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2、地一类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900元/亩(指旱地)。

3、园一类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4、地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5、塘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1、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合肥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2、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4、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5、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1、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

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2、征地事务机构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拟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业人口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

3、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

5、据建设用地报批缴费通知,市财政部门负责转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请征地单位转付其它报批税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3、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4、济宁大道东延2021年

5、济宁大道西延

6、济宁大道东延工程进度

7、济宁大道最新规划图

8、2020年济宁大道东延规划图

9、济宁大道东延

10、济宁大道东延规划图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济宁大道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岳亭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