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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元律师:上海拆迁户丧葬,拆迁户补偿后死亡有丧葬费吗

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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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民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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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元律师:上海拆迁户丧葬,拆迁户补偿后死亡有丧葬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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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拆迁户丧葬,拆迁户补偿后死亡有丧葬费吗,上海人拆迁户

一、拆迁户补偿后死亡有丧葬费吗

拆迁户补偿后死亡,一般不涉及丧葬费问题,但拆迁补偿款可作为遗产继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补偿款的性质

- 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拆迁户死亡后,可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拆迁户死亡后的补偿款处理

1. 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 若拆迁户在死亡前已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明确了补偿款数额,则该补偿款成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可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 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 若拆迁户在死亡前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其拆迁安置权益已产生。此时,其继承人可继承该权益,并与拆迁方继续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3)丧葬费与拆迁补偿款的区别

- 丧葬费是针对死亡人员家属因办理丧事而产生的费用,与拆迁补偿款性质不同。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不包含丧葬费用。因此,拆迁户补偿后死亡,不涉及丧葬费的问题。

特殊情况说明: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或依据特定政策,可能会为去世者的家庭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但这并非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而是依赖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

二、住建部城中村改造政策

住建部城中村改造政策主要涉及城中村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以下是对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1)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原则

公平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时,被征收人应当获得公平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住房保障优先:根据该条例第十八条,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补偿的评估与确定

房屋价值评估: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评估机构的选定:根据该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3)补偿方式的选择

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清与被征收房屋的差价。

4)其他补偿事项

搬迁费与临时安置费: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造成搬迁的,应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应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

5)违法建筑的处理

调查、认定与处理: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违法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住建部城中村改造政策主要遵循公平补偿、住房保障优先的原则,并通过详细的评估与确定程序来确保被征收人获得合理的补偿。同时,政策还提供了多种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并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

三、跟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继承权有影响吗

跟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继承权没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继承主要依据的是亲属关系,而非户籍关系。该法条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即使跟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只要是法律规定的子女或父母关系,就享有相应的继承权。所以,户口是否在一起并不影响继承权的行使。

四、已故承租人的房屋动迁 动迁款如何分

关于已故承租人的房屋动迁,动迁款如何分配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详细解答:

1)动迁款分配的基本原则

动迁款的分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已故承租人生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动迁款应按照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

2)动迁款分配的具体顺序

1. 遗嘱继承:如果已故承租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动迁款的分配方式,那么动迁款应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

2. 法定继承:如果已故承租人生前未立遗嘱或遗嘱中未涉及动迁款的分配,那么动迁款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特殊情况下的动迁款分配

1. 公租房动迁款的分配:如果已故承租人承租的是公租房,动迁款的分配还需考虑同住人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人员可以获得公租房动迁款: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同同住人;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无住处的常住户口,有权分割。同时,也存在无权获得公租房动迁款的情况,如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等。

2. 承租房动迁款的分配:如果房屋是家庭成员按照份额共有的,那么动迁款应依照以前共有的份额来分配;如果房子是家庭所有成员共同共有的,那么先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去法院要求进行析产,从而进行利益分割。

已故承租人的房屋动迁款分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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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住建部城中村改造政策,跟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继承权有影响吗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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