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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征地拆迁是怎么算补偿的?

摘要: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拆迁时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征地拆迁是怎么算补偿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般征地拆迁是怎么算补偿的?

所有老百姓都希望自家在拆迁的时候能够拿到的补偿越多越好,但是大家都知道,不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是有一定范围的,征收方不可以少给补偿,被拆迁人也不可以漫天要价,那么一般征地拆迁是怎么算补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被拆迁人能获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征收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能不能被征收谁说了算?

国务院:

(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省级人民政府: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征地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要求?

1、不能让被拆迁人越拆越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偿补助费。

征地拆迁补偿要保证老百姓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不会让老百姓越拆越穷,要让老百姓长远生计有所保障。

2、先拿到补偿才能开始拆迁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是为了充分的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以免房屋已被拆迁被征收方却拿不到补偿,或者无法及时拿到该有的补偿以致未来生活困难。因此,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绝对不能被打破,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被征收方的套路或者高额“奖励金”迷惑住。

3、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应当低于市场价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有不少征收方故意压低被拆迁人房屋价值的补偿,或者让房屋价值的评估时间点提前很久,这就会导致被拆迁人拿到极低的补偿。遇到这种情况,老百姓一定要拒绝签字。

4、补偿方式的选择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其具体内容都是有最低补偿标准的规定的,大家在拆迁时,也需参照这些最低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般征地拆迁是怎么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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