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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补偿款是寻衅滋事?谈老夫妻获拆迁款被判寻衅滋事案

摘要:据媒体报道,来自山东潍坊的一对老夫妻,因遇上拆迁,在收取了开发商690万元拆迁款后,开发商拆除房屋进行了施工。
拿补偿款是寻衅滋事?谈老夫妻获拆迁款被判寻衅滋事案

据媒体报道,来自山东潍坊的一对老夫妻,因遇上拆迁,在收取了开发商690万元拆迁款后,开发商拆除房屋进行了施工。本来这事应该告一段落,但在3年多以后,建筑公司报了警,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完毕后,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最终法院判处这对夫妻5年有期徒刑,并退回690万元给开发商,现案件正在二审阶段。

看到这样的报道,很多人都会在脑袋里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这都哪跟哪啊?好乱!

别着急,让律师来帮你抽丝剥茧,层层分析。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当事人王某与其老伴李某在村里有两层420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屋、3间总共约120平米的平房以及几亩已经闲置的养猪场。2012年至2018年3月份,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韩尔庄王家村根据政府安排进行“城中村”改造,该村负责房屋拆迁和村民补偿安置,亚特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建设。2013年左右,亚特尔集团在王家的房屋南侧、归属于村集体土地上正常铺设管网过程中,王亮云夫妻强行阻拦工人正常施工,导致管网铺设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后来强行索要亚特尔集团1万元,管网铺设工作才得以顺利施工。2018年3月5日,王某一家与当地韩尔庄王家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是,王某家在该居委会现有住房二层楼一套约420平方米,平房一套约120平方米,位于亚特尔庞庭F区别墅区,因他们家现有住房影响到周边楼房出售及所占地块开发,现王某全家现有住房拆迁款具体事宜委托该居委会党支部委员王某全权协商处理协议称,该居委会为王某全家提供村内安置房4套面积共440.83平方米,地下室4个,车库2个。其中,安置房多层两套、高层两套,多层面积为122.91平方米和101.7平方米,高层面积为120.64平方米和95.58平方米。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居委会将4套安置房及2个车库钥匙交至王某全家,王家于同年3月11日前将现有住房腾空,验收合格后将该房屋土地使用证交至居委会,并现场将房屋进行拆除。王家与居委会签订该协议的当天,居委会干部王某将100万元现金和250万元转账支票交给王家,称是他们家的拆迁补偿款,2018年3月12日王某又将340万元转账支付交到王某夫妻手中。据亚特尔集团工作人员告诉办案人员,这690万元是亚特尔集团支付的,由凤凰街道办工作人员从该公司领走后交给王家。

一、王家阻碍施工索要一万元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根据刑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目无法纪,以强拿硬要为目的,实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并达到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手段,强行、任意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具体到本案中,王某等人阻碍施工,索要金钱,在形式上已经满足了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二、王家收取690万元应当如何定性?

本案案发后,王某认为他们要的是政府给他们的补偿款,并非敲诈勒索,这种观点能成立吗?

首先,虽然本案涉及的征拆项目名曰旧村改造,但实际上是商品房开发,在实践中由开发商参与对被征地户的补偿也并非罕见。在此情形下,作为被征收人,要求并获得补偿无可厚非,其合法性也不容置疑。此外,尽管690万元款项是由开发商实际负担的,但是该款项实际上由居委会、街道办的相关人员向王家交付,这一做法在形式上也符合获取征收补偿款的特征。因此,对于王家收取690万元的行为,不论其最终承担者是谁,这都只是一个被拆迁人获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并无特殊。

结语:

王某夫妇在征迁过程中的遭遇并不特殊,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被征收人在征迁过程中都会遭遇这些,而只是由于处理方式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人都并没有遭遇如此不愉快的结局。我们期待二审法院能够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的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遇上征迁法律问题时,及时求助专业律师,及时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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