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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的补偿可以参考哪些规定?

摘要:商铺一般租给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商铺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补偿是相对相关权利人的,那么商铺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可以参考哪些规定呢?
商铺拆迁的补偿可以参考哪些规定?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房屋当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除此之外的话还涉及到一些停产停业的补偿,以及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都是需要补偿。以下我们了解一下有关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拆除非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2、拆迁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转换。

  3、货币补偿的数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估价来确定。具体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实施房屋产权交换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交换房屋的价格,清算产权交换的差额。

  拆除非公益事业家的附属物,不交换产权,拆除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的要求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拆迁人应当赔偿被拆迁人。

  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租赁人无法达成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产权交换。产权交换的房屋由原房屋租赁人租赁,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租赁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贴。

  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贴;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贴。搬迁补贴和临时安置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用户应按时退出周转房。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了过渡期限,对于自己安排住所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贴;对于周转房的使用者,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贴。

  以上是商铺拆迁补偿可以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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