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由此可见。第一个时间节点肯定是在拆迁公示期内进行了,要在公示期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期望,如果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提出意见的,将认定对安置补偿方案没有异议,而安置方案包括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是在前期维权非常重要的时间段。
二、申请信息公开答复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是征地拆迁重一个必要的环节,政府信息的公开结果对被拆迁人维权也非常的重要,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律师帮助当事人维权的最重要的一环,如果申请信息公开没有得到答复则需要尽快进入下一步维权流程。
三、申请评估复核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在拆迁征地中评估无疑是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着房屋的价值,所以评估结果非常重要,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需要马上进行复核,如果在这个阶段维权就能加大了提高最终补偿的机会。
四申请想找复议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是拆迁征地维权的利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有六个月的诉讼期限,很多当事人往往会忽视这个时间段。复议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被拆迁人,也可以延缓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房屋拆迁征收是一个艰辛且漫长的过程,只有了解更多拆迁维权的知识才能更加容易的维权,以上是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时被拆迁人维权的几个阶段,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