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时,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与政策作出决定,要结合自身的时间需求合理选择。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补钱。另一种是产权置换,就是补房,当然,有时还有可能两者结合进行补偿。
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补偿标准的划定也是比较详细的,一般会根据当地的商品房价格、市场评估价格和重置价格几个方面来敲定补偿的金额。对于房产置换的补偿方式,也有回迁和安置两种方式,下面我们来看看应该如何选择,两者又有什么好处与风险。
一、选择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它是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省心的补偿方式,还不容易受到拆迁方的约束,在拿到补偿款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房屋不受地点的限制。
不过选择这种补偿方式也是存在风险的,有时被拆迁人并不能顺利的拿到拆迁补偿款,我们虽然签订了补偿协议,拆迁方却迟迟不给被拆迁人打款,也有可能不一次性发放,按照分期的方式发放。还有就是货币补偿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很可能满足不了被拆迁人现有的生活水平。
二、选择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现在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力度有所增强,但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房价上升还是总的趋势。因此,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时,选择安置房屋,就相当于选择了一项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
但是,选择产权置换其中存在的风险也是需要考虑到的,首先是很多地区由于拆迁项目后期安置规划不完善,在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以后,安置房迟迟不予建筑,一拖再拖,严重影响被拆迁人的居住生活水平。即便能如期交房,安置房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或者面临产权证办理受阻的情况。
如果,遇到在以上两种拆迁补偿方式中的情况,被拆迁人也不必过于紧张,毕竟只要手里有补偿协议的话,我们就可以根据补偿协议的内容要求拆迁方按时发放补偿款,要求其及时支付补偿费用,或者要求拆迁方变更安置房位置并作出赔偿,若是拆迁方不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两种方式结合补偿
两种方式都有的话,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就是一种最好的方式,不仅仅能得到住房保障,还能得到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这种方式,对于拆迁户来说,就有更好的保障。但可惜的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要结合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进行协商。
总之,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急于签订协议,对于协议中不能掌握的一些条款,要慎重考虑利弊,要尽可能规避风险,确保自己的利益能够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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