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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不同价,补偿到底拿多少钱才合理?

摘要:张先生老家的林地面临征收,因为补偿标准问题被搞得晕头转向。其中令他十分迷惑不解的问题就是,明明都是同一个村庄的土地,为什么别人家土地的补偿费就比自己多?
同地不同价,补偿到底拿多少钱才合理?

张先生通过各种渠道搜罗来了一大堆政府文件,但是面前这些决定、通知、方案里的补偿标准各有差异。张先生这下子彻底茫然了,这些红头文件看上去一个比一个权威,那到底应该适用哪个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张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求助专业征拆律师,他想弄清楚在法律上究竟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补偿金额,面对同地不同价的问题,怎么去确认是否合法?!

在明律师翻阅了张先生带来的文件,经过分析后找到了问题所在。

一、遇事不决,找找《土地管理法》有没有规定

《土地管理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其相抵触。对于张先生所提出的土地补偿金标准问题,其实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已有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补偿费标准以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解决了原本按年产值标准补偿所导致的不同地类、不同年份、不同经营者之间土地产值差异较大的问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更好的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一定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对统一,减少矛盾纠纷,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同地同价”的理念。

所以区片综合地价才是决定补偿多少的法定依据。

二、区片综合地价是什么?应该去哪里找?

《土地管理法》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该内容为法定主动公开的事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授权市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所以在省级或市级政府官网或对应的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网站上一般均有公布。

三、地方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可以和区片综合地价不一致吗?

在本案征收单位发布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中,载明了远低于片区综合地价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并且在同一村范围内,将土地区分了不同地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

我们发现,通知中列出的标准没有任何上位法依据。而且因为征收开始时,新《土地管理法》已经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发布预公告以及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后拟定,但是这份通知的发布时点却比预公告还要早,显然在程序上就不符合规定。

随后,在明律师帮助张先生查找当地补偿政策,发现早在2020年,省级政府既已要求各地实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取代了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同年3月,各市级政府均陆续公布了当地区片综合地价,在本市范围内生效并实施。

也就是说,自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之日起,当地已经不再按照土地产值区分地类计算补偿了。所以征收单位作为下级人民政府,在没有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应当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而不应随意设置补偿标准。

四、发现征收单位不按法定标准补偿,该从什么途径解决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如果听证程序无法解决,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此,在明律师也提醒大家,在发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时,一定要先找一找法律依据,或咨询专业律师判断其中的内容是否合理。对不按法律规定标准补偿的行为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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