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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哪些文件不能签?拆迁中又有哪些陷阱?

摘要: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拆迁文件,种类繁多。大多数人是第一次接触拆迁根本不了解情况,不知道哪些文件改签哪些不该签。一起看看真实案例。
拆迁时哪些文件不能签?拆迁中又有哪些陷阱?

  这里提醒被拆迁人哪几种协议不能签字。1、征收拆迁主体不具备拆迁资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特定的行政主体才能有权实施征收行为,如果拆迁方不具备征收主体资格,签订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常见的不具备征收资格主体的有街道办、村委会。2、如果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采取欺诈、胁迫、利诱等方式,使被拆迁人签协议时,则该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也需要被拆迁人做好证据的留存,比如聊天录音、录像、记录等。也要及时报警。3、空白拆迁协议,被拆迁人要留心,尽量不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否则后期维权的困难性会比较大。若空白协议中补偿标准过低时,被拆迁人能依法维护权益,因为法律规定拆迁补偿要确保生活水平维持原先的水平。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项目进程,会想出各种方法诱导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利用奖励补偿诱导,拆迁方会以拆迁奖励、奖金来诱导被拆迁人签字。其实奖励的补偿只是拆迁补偿的一小部分。所以被拆迁人要保持冷静。再有就是断水断电,采用断水、断电、封路等方式逼签。就是通过不断设置生活障碍,让被拆迁人在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上签字。还有恐吓逼签,拆迁方向被拆迁人不断强调项目的重要性,再有就是以强拆威胁被拆迁人签字。最后就是以违代拆,拆迁方直接把被拆迁人的无证房屋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他的认定违章建筑程序是不合法的,就是为了降低拆迁补偿成本。

  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看一下。

  某机械公司的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在未通知该机械公司,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公司被城管公安以及消防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拆除。强拆范围时,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告知签订补偿协议就不再继续实施强拆行为,否则将厂房全部拆除完毕。企业产权人无奈被迫签订补偿协议。后企业产权人代表该机械公司起诉至法院。该机械公司认为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不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显失公平。最后由法院判定撤销了协议书的主张。

  以上是在签订补偿协议时的不合理情况和逼签手段,希望广大被拆迁人擦亮双眼,谨慎签字。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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