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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摘要:为了经济发展会征收土地,这就涉及到拆迁赔偿的问题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解决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拆迁活动。那么,如果遇到了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想必大家也都能猜到,作为征收方有的一心想着要低成本征收,而作为被征收人呢,有的一心想着拿着拆迁通过拆迁来实现致富的梦想,即使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仍然在补偿标准上有很大的差异。而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项目自然就会被搁置。

事实上,就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虽然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却有着明确的征收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以上这两条是“雷打不动”的补偿原则。但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有不少征收方为了达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常常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极低的拆迁补偿。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拆迁补偿等问题时要怎么办呢?

1、申请听证或复核、鉴定

我们上面说到了,具体的拆迁补偿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评估后会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认为评估报告不合理,那么可能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之前,如果已经对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有异议,那么可以先申请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如果对听证和鉴定后的结果仍不满意,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着手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或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文件、拆迁公告等之类的文件。

可能很多人会不明白,为什么征地拆迁案件,一定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里律师要告诉大家,通过信息公开程序,我们在获取材料之后,便可知道征地拆迁程序是否合法,征收项目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相关规划和计划有没有进行论证等,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申请信息公开的目的。

3、积极地与拆迁方协商补偿

补偿不合理,不能干等着,干坐着,如果拆迁方诚心诚意地要与你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千万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要认为协商不会有结果就放弃这一机会,虽然可能协商成功的概率不是很大,但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就拆迁补偿问题,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协议不是不可能,而放弃协商,拒绝协商,那就真的是一点成功的概率都没有了,所以,要积极地与拆迁方进行协商。

4、举报、投诉

如果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并且征地拆迁中还存有其他违法行为时,那么我们此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举报,要求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是处理,给对方施压。

《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7条规定,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5、咨询专业律师

在进行上面措施时,也可以同时咨询专业律师,就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与专业律师电话沟通,或是面对面沟通,让律师帮您出谋划策。

6、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起诉

经历了上述四种措施仍没有解决拆迁补偿问题时,那么我们就只能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这也是我们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诉讼也是有期限的,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6个月,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法定期限,否则一旦错过,那么诉求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点击右下角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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