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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人死了之后,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收回去吗

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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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人死了之后,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收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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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人死了之后,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收回去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过世继承遗产

一、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收回去吗

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是否会被收回,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 家庭承包的情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如果家庭成员去世,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因此直接终止。土地确权时,可以由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或者子女办理继承手续,继续承包土地。

1.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经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那么他们不能直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确权仍然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给该家庭,由其他仍为本村户籍的家庭成员继承。

2. 个人承包的情况

2.1 对于个人承包,即单户承包的情况,如果户主去世,其承包的土地原则上由后代继承,继续承包耕种。

2.2 如果子女因为上学或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那么他们就不在土地继承范围内。这种情况下,该户的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处理。

2.3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个人,且没有子女亲人,或者子女全部落户城市生活,那么土地将由村集体处理,纳入村机动地管理。

3. 土地被收回的特殊情况

3.1 长期性无人继承和管理:如果土地长期无人继承和管理,那么根据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则,该土地将会被纳为集体所有。

3.2 长期闲置:如果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失去利用价值,国家有权直接进行收回。

3.3 私自占用耕地:如果未经国家审批同意,私自将耕地改为宅基地进行使用,这违反了我国的土地法,国家可以直接进行回收,且不支付任何补偿款项。

土地确权之后人死了土地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具体的承包方式、家庭成员的户籍情况以及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判断。

二、民法典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归谁

在五保户去世之后,其宅基地和土地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1)宅基地和土地的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五保户作为农村集体组织的一员,在其去世后,其宅基地和土地(包括承包的农用耕地)将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使用该片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消亡。

2)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五保户生前有监护人或赡养人的情况,若监护人或赡养人履行了赡养义务,并在五保户去世后提出对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权主张,这需要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定来确定。但原则上,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3)总结

五保户去世后,其宅基地和土地将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则房屋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尊重,也兼顾了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三、五保户死亡后土地归谁

五保户死亡后,其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在五保户去世之后,其他承包的农用耕地以及农村的宅基地都将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因此,五保户死亡后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四、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老人死了 土地怎么办

关于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老人死后土地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详细解答:

1)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一权利与户口是否在一起无关。

2)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处理

1. 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因此,老人死后,土地本身不归子女所有,而是继续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2. 土地使用权与承包权

如果老人是土地的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意味着,虽然子女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但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并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可能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土地。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且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老人死后,土地本身不归子女所有,但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并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虽然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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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民法典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归谁,五保户死亡后土地归谁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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