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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责令归还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违反什么规定 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还是农业部门处理

毕文芳律师

毕文芳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事纠纷

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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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责令归还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违反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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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责令归还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违反什么规定 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还是农业部门处理,集体收回土地

一、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违反什么规定 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还是农业部门处理

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属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违反的规定

1.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若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2.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同样禁止闲置、荒芜耕地。对于已办理审批手续但一年内未使用且可耕种的土地,应恢复耕种或组织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将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二、处理部门及职责

1.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土地使用和保护情况,对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查清事实。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对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参与调查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损害程度,提出修复和治理建议。对于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可责令恢复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

二、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程序

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程序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程序说明:

1)责令交出土地的前提条件

1. 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2. 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3.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2)责令交出土地的具体程序

1. 发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向被征收人发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 该决定应明确被征收人交出土地的具体期限和方式。

2. 执行与申请强制执行:

- 若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交出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征地实施程序文件、安置补偿情况说明、被征收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事实证据等。

-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裁定不予受理。

3. 强制执行的实施:

- 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将依法组织执行。

- 执行过程中,应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详细列举了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需满足的条件。

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程序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征地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私自开垦荒地怎么处理

私自开垦荒地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开垦的土地类型以及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1)如果开垦的是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并且意图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那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能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否则,可能面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的处罚。2)如果开垦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且擅自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可能面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如果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还可能面临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3)对于未经批准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如果国土资源部门确认该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农户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那么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私自开垦荒地的行为可能面临多种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因此,建议在进行土地开垦之前,先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于历史违法用地 自然资源部如何处理相关文件规定

对于历史违法用地,自然资源部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1)违法用地的认定与处理

1.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

2.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并可以处以罚款。

3. 非法批准用地的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违法用地的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用地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

2. 刑事责任

如果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事责任,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然资源部对于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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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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